今年起福建省屬高校生均撥款定額標準大幅提高

  廈門網訊 據福建教育微信報道 2019年起,省屬本、??聘咝I鶕芸疃~標準從每生每年7000元和5000元均提高至12000元,碩士生、博士生按本科生標準的2倍、3倍執行。

  日前,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出臺《關于改革完善省屬公辦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職院校生均撥款制度的通知》。

  《通知》進一步落實高等教育“放管服”要求,通過優化財政教育支出結構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著力構建科學規范、公平公正、導向清晰、講求績效的省屬高校生均撥款制度,促進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

  關注

  一

  大幅提高生均撥款定額標準

  2019年起,省屬本、??聘咝I鶕芸疃~標準從每生每年7000元和5000元均提高至12000元,碩士生、博士生按本科生標準的2倍、3倍執行。

  同時,根據學科專業辦學差異和我省高等教育發展特點,重新調整各學科專業的撥款系數。

  二

  加大小規模高校補助力度

  考慮到小規模高校生均撥款總量較少,收支壓力較大,對本科高校在校生規模少于10000人的(不含高職生),按生均撥款總量增加10%;

  高職院校在校生規模少于5000人的(不含“3+2”中職生),按生均撥款總量增加20%。

  三

  規范生均撥款經費支出

  省屬高校生均撥款經費用于高?;局С龊晚椖恐С?,不得用于捐贈支出、利息支出、償還貸款支出和基本建設支出。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學校正常運轉,項目支出主要用于學校內涵發展。

  高校統籌生均撥款、學費等收入,科學、合理安排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和項目支出,其中生均撥款用于學校人員經費的比例不得高于70%,辦學績效考核優秀的上浮5個百分點。

  四

  全面實施績效管理

  我省將根據招生規模、辦學成本和財力等因素,建立高校生均撥款動態調整機制,適時調整生均撥款制度。

  省屬高校生均撥款經費實行“每年一報備,兩年一考核”辦法,省財政廳、教育廳將對包括高校生均撥款經費在內的財政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價,績效評價結果作為安排下一周期高校經費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