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2月8日電(記者張逸之)記者從福建省三明市了解到,該市近日出臺了紅色文化遺址保護管理辦法,將于3月1日起施行。這是福建省首部專門針對紅色文化遺址保護進行立法的政府規章。
辦法按紅色文化遺址的紀念意義、教育意義、史料價值及搶救需要程度將遺址分為4個等級,在管理機構、保護措施、經費保障等方面實行分級管理。對列入一級保護的遺址要求由專門機構負責管理,對符合文保標準但尚未納入文保的遺址依法申報相應文保級別,依法納入保護范疇。
辦法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捐資、捐贈和技術支持等方式參與紅色文化遺址的保護、利用。同時,對紅色文化遺址保護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和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破壞遺址環境和危害遺址安全的禁止行為,相關部門必須依法堅決予以打擊。
三明是著名的革命老區,全域屬原中央蘇區范圍。中央紅軍自1929年入三明駐扎時間長達5年,留下紅色文化遺址遺跡353處。由于受自然損害、歷史原因和人為破壞影響,部分紅色文化遺址處于保護管理無法可依狀態,特別是未列入文物保護的遺址損毀現象比較突出。
去年6月,三明市紅色文化保護、傳承和弘揚“六個一”工程啟動實施,并將立法保護作為推進“六個一”工程實施的首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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